自由精神捍衛者-賴純純
(文建會第一屆公共藝術獎/最佳創意表現獎得主)
文:朱惠芬
如果可以用一個詞來貫穿藝術家賴純純的生命歷程及創作基石的話,相信「自由」是最貼切形容的唯一選擇。這些年來,我對於賴純純的印象,一方面來自於公共藝術徵選會議上,藝術家的簡報風采;另一方面,則來自於賴純純設置於全台灣各地的公共藝術作品。猶記得當1998年『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剛公布之初,許多的藝術家皆嚴厲地抱怨質疑此辦法的妥適性及公平性。然十幾年執行下來,雖然此辦法仍有待修法改善處,而獲益自此辦法之公共藝術設置的藝術家,實大有人在。賴純純亦表示,參與公共藝術設置專案雖然十分辛苦,然在她的一生創作生涯中,確實也佔據舉足輕重的地位。
追尋自由精神之旅程
成長於自在快樂、經濟無虞的幸福家庭中,賴純純自文化大學美術系畢業後,即選擇到日本多摩美術大學再進修學習,後又前往美國紐約普拉特版畫室研究。在與藝術家之專訪中,不論是在創作價值上、或是生命實踐中,賴純純一直重複強調「自由」是她唯一的核心價值判斷所在。賴純純回憶說:『音樂、舞蹈、繪畫,是我幼年成長的三要素,音樂使我的心靈進入自由飛翔的空間,舞蹈使我了解身體與情感的交融,繪畫使我的幻想憑空遨遊而能充分具體的表達。可能源於一種欲求,繪畫較能滿足我內在情感地需求。』對賴純純而言,自由創作是她生命中的最佳選擇,『藝術是將生命化為燃料,燃燒出心靈的感動;並呈現其本性的特質。』她自述道。
藝術創作到公共藝術
賴純純於1977年第一次個展發表以來,創作領域由平面到立體到空間性的裝置作品,她的藝術表現,在80年代及90年代在台灣的當代藝術的範疇上均具有指標的代表性,對賴純純而言,2000年以來公共藝術創作是她積極爭取的另一類藝術創作選擇,主要是她擴張藝術創作的理念由內心轉向關懷生長在台灣這土地上的共同情感並將創作延伸到場域性及公共性的探究與表達,同時發展出獨特的美學論述,「自由 ,流動 ,色光」作為她談及台灣島嶼海洋特質的海洋美學。賴純純進入公共藝術的領域以參與「公開徵選」方式來爭取公共藝術設置專案,至今已累積了69件公共藝術作品(截至2010年,由文化部「公共藝術官方網站」統計而得);其中,2003年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大樓所設置之作品『北縣雙屏』,更是獲得文建會第一屆公共藝術獎/最佳創意表現獎殊榮。同時,賴純純更於2004年於臺北市立美術館舉辦『色光美樂地 新視野--賴純純公共藝術1998-2004』(New Vision – The Melody of Color and Light: Jun T. Lai Public Art 1998-2004)展。她的公共藝術作品,誠如此展標題所示,在設置空間中創造了愉悅的新「色光」體驗。賴純純強調說:『公共藝術的新空間中,讓我們的夢想超越受拘束的生活,(美樂地)仙境塑造了種種流動的可能性,探索時空的轉移,能量的流動狀態,仙境作為一座橋樑,想像無限蔓延,穿越了原有的疆界,任意飄蕩,進入了一片不可知的領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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