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海外文物困難 牽涉許多歷史問題
近年不斷有中國文物收藏人士以高價把流失海外的文化買回國的消息,但專家指出,這與流失海外的中國文物相比,是九牛之一毛。但由於中國的法律鞭長莫及,海外文物回歸之路十分艱難。
據報導,海外文物的回歸渠道大致有三種:第一是回贈,愛國華僑、友好人士、企業等將自己收藏或購買的流失文物捐贈給國家或國內文博機構等永久收藏。頤和園萬壽山佛香閣西側銅亭寶雲閣流失的10扇銅窗,就是美國國際集團友邦保險公司創辦人斯達先生的基金會於1993年從法國收藏家手中購得,並無償送還中國的。
第二種是回購。圓明園豬首銅像的捐款回購便是一個成功案例:文物專家從一位美國私人收藏家處尋訪到銅像,經過艱苦的談判,收藏人最終同意轉讓給中方。澳門富商何鴻燊得知此消息後,2003年9月,向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捐款人民幣近700萬元購回了圓明園豬首銅像。
第三是追索。對於歷史上因戰爭被劫掠以及因盜掘等手段流失的文物,通過文化交流、對話合作等方式追回。追索是目前最難以成行的文物回流方式,因為一旦要求他國歸還所藏中國文物,將牽涉到很多歷史問題和歷史事實。 世界日報 中國新聞組/綜合21日電
在這幾種方式中,捐贈算是個例;民間回購並不被鼓勵,以防止炒作,價格一旦被炒上去,吃虧的只能是國家。而在依法追索方面,法律上的困難很大。曾有一位熱心收藏的北京律師劉洋在得知圓明園獸首要被拍賣後,就開始組織律師團一起訴訟,但以失敗告終。
他們面臨的最主要的法律問題是,中國國內法鞭長莫及,國際法沒有意義。在一次律師團、圓明園和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會的三方碰面會上,圓明園新聞發言人宗天亮說:「作為原告,我們考慮了很多法律上的問題,沒有一條法律明文規定這些文物一定要歸還,國際條約也都只是指導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