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特勞斯家族是十九世紀奧地利維也納最為著名的音樂世家。《藍色多瑙河》由兒子小約翰·史特勞斯創作,他根據幼時隨著父親老約翰·史特勞斯流連在酒館,聽到民間小調改編的新式舞曲創作。
一八六六年,奧地利戰敗,全國陷入沉悶氣氛,維也納男聲合唱協會指揮赫貝克在此時委託小約翰,以「象徵維也納生命活力」為目標創作,讓他在一八六七年,寫出《藍色多瑙河》這首最負盛名的圓舞曲,後來被稱為「奧地利的第二首國歌」。這首曲子每年都在維也納新年音樂會剛跨年的午夜時刻演奏。
另一首《拉德茨基進行曲》,則是父親老約翰寫於一八四八年的作品,當時為了表揚一位奧地利伯爵對國家的貢獻而作,因而在軍隊廣為流行,也讓軍隊長官隨著旋律鼓掌跺腳、打起節拍。知道這個傳統的樂迷,也會在新年音樂會上跟著節奏打起節拍,成為音樂會終場同歡的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