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vs.社會運動「公民運動」與「藝術」的界線


推到Twitter  推到Facebook  推到Plurk   Google+

中華藝術網 日期:2014/07/27   編輯部 報導

「公民運動」與「藝術」的界線

話說回來,我們必須知道的是,上面提到的「藝術史」當然只是策展人懷柏的假設(或是該說是「期待」)。不管我們有沒有被他的史觀說服,回到展覽本身來談,「全球行動主義」所面臨的難題和每一個處理「藝術行動」的展覽相同:做為一個展覽,「全球行動主義」即便多麼強調「參與」、「民主」,它本身並不是「事件」、「行動」,而註定要在事後,用留存下來的文件、相片、紀錄來「再現」行動。正因為如此,做為展覽觀眾的我們仍然只是懷柏概念中尚未進化完成的「旁觀者」。在展覽期間,美術館曾經邀請行動分子對展覽空間「加工」。當他們在處處提醒觀眾不要觸摸展品的美術館牆上留下「請觸摸展品」和「運動無法被策展」時,我們看到的也是「藝術機構」和「行動主義」之間的對立關係。事實上,這個關係在歷史上並不少見:「行動」不僅是企圖打破藝術和生活、個人與群體、作著和觀者、主動與被動之間界線的嘗試,也是對於藝術機構的批評和對於被收編成作品、被神聖化、商品化為藝術的頑強抵抗。當然,後來歷史的證明,這些「反藝術」的革命終究都被「藝術機構」吸收、寫進了藝術史冊,放進了美術館。(藝術和資本主義需要的不正是這些源源不斷、供應不絕的「革命」、「反方意見」嗎?)但是,我們仍然得問的是,「藝術機構」在歷史化、理論化這些藝術行動之外,它能不能對於自己在社會中扮演角色有更大膽的想像?

 

回到「公民運動等不等於藝術?」這個問題上談。如果我們順著20世紀的藝術史讀來,很容易有一種「藝術和公民運動的區分漸漸模糊」的印象。不過,我們仍然得回頭檢視,為什麼在18世紀以後開始去區分「無用」的藝術和「有用」的科學,把藝術排除在日常和社會之外,認為藝術具有自主性和獨立性?在一開始,藝術之所以被賦予了絕對的自由和豁免權的緣故,是因為我們認為,藝術有能力在整個政治體制、道德規範之外提出超越整個系統的批評和想像。藝術不需要文以載道或是政治正確,也不隸屬、屈從於任何時空的範疇。就這一點而言,藝術基本上是與公民運動互相對立的,因為公民運動反對的正是藝術中的個人主義和自我中心。當藝術開始在20世紀迴身檢討自己的社會角色時,藝術開始介入社會,尋求更實質的影響力。不過,在歷史上,我們除了看到藝術的感染力(譬如說,藝術在1960年代平權運動中獲得的成果),也看到藝術在尋求影響力的過程中成為政治附庸的例子(譬如未來派後來投入了義大利法西斯獨裁政權的陣營)。因此,或許重點並不在於「我們能不能在社會運動和藝術之間畫上等號」,而是我們該如何在「藝術」和「社會運動」之間維持著它們聯繫的同時,也保持它們之間相互排斥的張力,在尋求社會改變的時刻,也同時捍衛著去想像另一個社會、另一種價值觀與另一種全然不同於當下生活的權力。《典藏今藝術》20146月號


上一篇( 藝術vs.社會運動 ) 回目錄 下一篇(「大地魔術師」展覽)
回藝術家專區